与网友对话
1.网友无名问:我父母2008年开始缴自由职业性质的养老医疗保险,目前409.4元/月,与现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冲突吗?有必要再交吗?
答:“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不同的保险制度,没有冲突;如果正常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或者自由职业缴费人员,属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即不可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网友打工仔问:我今年30岁,是云南保山人,现在不在嵊州工作了,在金华找到了一个长期的工作,养老保险金能不能在金华交?以前在嵊州交的那部分有用吗?如果能的话,要办哪些手续?
答:由用人单位为你在金华办理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积计算,缴在嵊州的部分是有用的,你可随带本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金华社保局开具的异地转入联系函到我局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3.网友老男人问:我现在有职工养老保险,但到退休可能缴不完,我现在想保这个,那我以前交的钱可不可算到这个新的上面?
答:可以折算,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转入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均缴费额折算年限,按规定享受待遇。
4.网友简简单单问:民政局有些政策对残疾人有优惠条件的。劳动局的这个政策对残疾人有没有优惠的啊?
答:有的。文件规定对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应正常参保并缴费。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在参保缴费后下一年1月份,对上年度缴费按最低缴费100元/年的标准补贴。
5.网友木头问:我已经有了失地农民的保险了。还能保这个吗?待遇有没有影响?
答:可以参保,根据新居保参保条件参保,待遇叠加享受。
6.网友周德福问:现在的这个保险如果我50岁开始保,万一到58岁死了,缴的钱怎么处理?能拿回来吗?有多少好拿?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无风险的保险,社保机构用本人身份证号为每位参保人员设立一个个人账户,缴费金额和财政补贴全部存入个人账户,每年按银行一年期同期存款计息。万一参保人员在58岁去世,个人账户中本人缴的钱连本带息按规定发给其继承人。
7.网友亲戚问:我的亲戚前段时间去世了,他生前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那作为子女亲戚,怎样才能领取丧葬补助金?
答:已领取60元/月或者70元/月基础养老金的居保人员过世后,可享受1200元的丧葬补助费。如果有个人缴费积余额的,一次性退还。具体领取流程如下:(1)申领人需随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本);②火化证明(或医院死亡证明、公安户籍死亡证明);③申领人身份证;(2)到死者所属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申请;(3)由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核定死亡信息。具体做法为:由经办人核实申领材料(审核后原件还给申领人,复印件留下备案),并及时在网上上传死亡信息;(4)社保局根据上传的死亡信息,审核享受资格,并核定个人缴费积余额和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于办理次月发放到死者生前居保待遇的发放账号。
8.网友居民问:我2008年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那如果现在想要参加新的养老保险,那是如何折算的?
答:原居保统一到新居保,具体折算年限不变,缴一年算一年,按新居保来计算缴费年限养老金;原个人账户(含财政补贴)储存额全部合并到期新居保个人账户,按新居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
9.网友老板娘问:如果我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选择了其中一个缴费档次后,以后还能不能更改?
答:一般一年内不允许变更,如有改变缴费档次,须在每年11月20日前,到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重新签订协议才能生效。如果当年选择的缴费档次已扣缴成功,那么该年度不允许变更缴费档次。
10.网友晓琴问:我从前年开始500多元、600多元缴了两年,我现在想退掉重新保2000元一年那种保险,请问怎么办?
答:原个账如不愿转入要求退的,本人随带退保申请书和身份证,到社保局待遇核算科办理退保手续。请及时到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新居保的参保手续。
11.网友队长问:我今年56岁,我听说像我这样开始缴费,到60周岁一次性补缴满15年以后,比如我选100元一年的档次,享受待遇一个月不到104元,这是什么原因?
答:因为是新政策,各地制定政策时间紧,我市又是试点县市之一,有与省厅不一致的地方,现根据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对补缴、折算等的缴费年限,财政不再补贴,造成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减少,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也相应减少,确实不能达到104元/月,如某同志今年缴了1500元(100元/年),基础养老金60元、缴费年限养老金3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1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00+30/139),合计101元。
12.网友豆腐南瓜问:我爸明年满60周岁,请问在几月份要统一把剩余的钱一次性缴完
答:首先今年请正常参保缴费,在明年1月1日至生日前一个月(最迟出生月的10日前),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一次性补缴的相关工作,这样不影响待遇的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