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评选领军人才10名 科技创新团队5个
未来5年内,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每年培养造就5—10名各行业科技领军人才,以及由领军人才带领的3—5个科技创新团队。日前,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培养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的实施意见》,对申报评选的相关细则进行了明确。与此同时,市委人才办发出了《关于开展嵊州市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我市第一批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评选工作。首批评选名额为领军人才10名,以领军人才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团队5个。
领军人才在所有在嵊的企事业单位中选拔,55周岁以下、在所在单位全职工作2年以上、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参加科技领军人才选拔。具体条件有: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获得国家级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人员;在我市三大主导产业(领带服装、机械电机、电器厨具)中处于领军地位的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创新性重大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的人员。
除此之外,今年我市还将在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学科培育以领军人才为核心参与的5个科技创新团队。具体条件为:科技创新团队的带头人须是我市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努力探索和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高的学历层次和合理的专业结构,有比较集中的研究课题或项目,创新团队人数一般为3-10人,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科技创新团队在近3年内应有承担并完成国家、省、绍兴市科技计划项目和市本级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或有一批高水平论文、专利和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级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通知规定,符合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选拔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可通过单位推荐、社会团体推荐、同行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提出申请。经认定的对象,可享受3—5年政府培养资助,包括到海内外研修深造,支持申报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科研项目、重点项目,参加国内外的培训、交流、考察活动和团队建设等活动,其培训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用等均可获政府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