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东升马岳君在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建议下,近日,嵊州市政府与法院联合出台新举措,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和法院司法实践,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物范围的扩大,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应芙蓉介绍,新举措主要包括:扩大担保物范围,将中小企业担保物扩大到集体土地使用权、林权、商铺使用权、排污权、捕捞权、采矿权等,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创新担保方式,由各行业协会、商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个私集聚区等组成联保体进行联户担保、抱团担保,银行进行集体授信,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优惠和支持。扩大融资范围,依法引导民间借贷行为,健全民间借贷担保登记工作,通过政府政策的引导作用和法院判例的引领作用,既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又防止违法民间借贷行为影响金融秩序和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应芙蓉介绍,新举措还包括规范担保物处置方式。政府有关部门在担保登记、物权流转上予以支持,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信心。规定担保物凭法院法律文书,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处置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配合。同时规定,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凭有效抵押合同可不经诉讼直接参与财产分配,减少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