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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月底截止,新北社区提醒居民及时办理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喻绩敏 2010年05月13日 

  去年7月初,财政部会同九部委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从2009年6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老旧车及“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的补贴。全国的补贴资金为50亿元,而商用车也被纳入补贴范围之内。
  鉴于补贴金额过低,自今年1月1日起,国家将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提高,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万元。其中,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的补贴标准由6000元提高到1.8万元;1~1.35升轿车、中型载客车和中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由5000~6000元分别提高到1万元、1.1万元和1.3万元;轻、微型载货车,小、微型载客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5000元提高到5000~9000元。同时,将使用年计算的截止日期调整为车辆交售日期。
  “以旧换新”补贴如何申请
  对于符合标准的车主,需先到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办理车辆报废手续:个人车辆申请提前报废的,可凭身份证复印件(写上联系方式)、行车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手续;单位车辆则需要填写注销登记证书申请(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加盖公章)、行车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手续资料,然后将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即可。汽车回收拆解机构则会在办理完相关报废手续后,向个人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等证明。
  之后,车主可凭以下材料到省辖市各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或《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7.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车主);8.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新北社区提醒社区内居民,车主报废车辆和购买新车的手续须在5月31日前完成,也就是说旧车的回首整合新车的购车发票日期需是5月31日前,而申请以旧换新的时间延迟一个月,到6月30日止,想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车主请在截至日期前赶紧前去办理相关手续。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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