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崇仁镇党委、政府出台机关综合管理制度,把学习作为其中一项制度列入综合管理范围,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学习型机关建设落到实处。一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将学习列入机关干部全年考核内容。规定镇党委中心组、各总支(支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每周一晚为全体机关干部固定学习时间。做到有计划、有签到、有记录、有检查。二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强化对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学习型机关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三是鼓励机关干部在职参加各类学校和各种形式的学历(学位)进修学习。要求45周岁以下的干部基本达到大专文化,30周岁以普及本科,并鼓励有条件的干部继续深造。四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要求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运用科学理论和现代知识,剖析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干部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