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激活农村消费市场系列报道之三:家电下乡政策力度加大啦!
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家电下乡政策已实施整整一年了,今年家电下乡力度进一步加大,主要有以下四大变化:
变化一,补贴资金可先由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直接发放。由销售网点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授权,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补贴资金可由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先直接补贴给补贴对象,然后由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向财政结算,我市已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在进行直补试点。
变化二,家电下乡产品限价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按销售价格13%和定额补贴两种。(1)彩电,调整后产品限价为7000元,补贴标准为:3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13%补贴,3500—7000元,每台按455元定额补贴。(2)冰箱(含冰柜),调整后产品限价为4000元,补贴标准为: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13%补贴,2500—40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3)手机,调整后产品限价为2000元,补贴标准为:1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13%补贴,1000—2000元,每台按130元定额补贴。(4)洗衣机,调整后产品限价为3500元,补贴标准为:2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13%补贴,2000—3500元,每台按260元定额补贴。(5)空调,其中壁挂式空调,调整后产品限价为3500元,补贴标准为: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13%补贴,2500—35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落地式空调,调整后产品限价为6000元,补贴标准为:4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13%补贴,4000—6000元,每台按520元定额补贴。(6)电脑,调整后产品限价为5000元,补贴标准为:3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13%补贴,3500—5000元,每台按455元定额补贴。(7)热水器,其中太阳能热水器,调整后产品限价为5000元,补贴标准为:4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13%补贴,4000—5000元,每台按520元定额补贴;储水式电热水器,调整后产品限价为2500元,补贴标准为:1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13%补贴,1500—2500元,每台按195元定额补贴;燃气热水器,调整后产品限价为3500元,补贴标准为: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13%补贴,2500—35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8)电磁炉,调整后产品限价为1000元,补贴标准为:6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13%补贴,600—1000元,每台按78元定额补贴。(9)微波炉,调整后产品限价为1500元,补贴标准为:1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13%补贴,1000—1500元,每台按130元定额补贴。
变化三,农场、林场、茶场职工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国有农场、林场、茶场职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可享受补贴。
变化四,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农民需求选择一个新增品种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浙江省(含宁波市)新增品种为抽(吸)油烟机,补贴标准按销售价格13%和定额补贴两种。定额补贴最高338元(具体实施办法省级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之中),结束时间和家电下乡结束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
短评: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叫好
百姓利益无小事。凡是群众关心的、期盼的事,再小的事也是大事。这一点,在家电下乡工作的推进中正被努力践行着。
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还能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这些都是农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目前,我省又将农场、林场、茶场职工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如果撬动这块巨大“奶酪”,解决的不仅仅是农村家电消费环境,还有家电行业竞争加剧的问题。正如有关专家分析的,“家电下乡补贴的是农民,激活的是地方消费。”
其实,家电下乡的政策示范效应,远远大于其经济效应;家电下乡的供给放大效应远远大于其内需刺激效应。可以说,家电下乡既激活了农民的购买力,扩大了农村消费,又促进了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正是由于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农民才如此青睐家电下乡产品,才早下决断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