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而这个小偷专向窝边伸手。今年27岁的许某从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14日偷取周围修理厂的汽车电瓶,作案16起。目前,许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许某是嵊州市黄泽镇人,在三江街道惠民街开了一家电瓶维修店。周围有几家汽车修理厂,修理厂的几个老板和许某很熟,平时经常关照他的生意。然而好赌的许某为了还赌债,把贼手伸向周围的几家汽车修理厂。许某和修理厂的员工个个很熟,大家都对他没有防备心,他时常有意无意地打探修理厂员工的休息时间,趁机偷取停放在场内的汽车的电瓶,然后转手卖掉。有时候,大白天许某就拎着工具进行偷窃,大家都以为他在修理电瓶,没有人怀疑他。
汽车修理厂电瓶频频被盗,几家修理厂的老板起了疑心。2010年2月15日,许某正准备叫车把偷来的电瓶搬走时,被修理厂的员工们逮个正着。原来周围几家老板已经开始怀疑许某,特意在电瓶上做了记号。起初许某还想狡辩,但是看到电瓶上的记号就无话可说了。
后据许某招供,为了还赌债,从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14日,他一共作案16起。(来源:天天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