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辩护人提出来的关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答辩。公诉人在第二轮发表的公诉词中认为:第一,关于本案的量刑,被告人杨曙忠是守法经营、热心慈善事业,但是,对于被告人的这些事前的行为依法是不能抵偿事后的犯罪行为;第二,在案发后被告人杨曙忠是积极赔偿,认罪态度也是较好的,但是,赔偿是法定义务,也不是定罪应当考虑的问题;第三,对于法庭最后对本案的量刑,还在于案件的情节及严重后果,量刑的幅度有法律规定,对于案件最后的量刑是否适用判处无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请合议庭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据了解,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保证该案的公开、公正审理,增强庭审的透明度,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达到宣传教育醉酒驾车危害之目的,以庭审观摩的方式,首次开展了“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1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旁听了该案的庭审全过程。
因该案案情相对复杂,合议庭将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合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