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酒驾”撞死人,还找人顶包
近日,嵊州市发生的两起村干部驾车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引发了网民热议,法律界人士称,对农村干部加强法律教育是摆在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这种违反交通法规、置行人生命于不顾的肇事行为,何时能休?
据悉,5月9日晚上7时许,在嵊州市崇仁镇浦溪线(崇仁-富润)富润砖瓦厂附近的道路上,崇仁镇范三村村干部张某驾车撞死行人周某后逃离现场。而此前在该市嵊义线甘霖镇蛟镇路段,甘霖镇上八洋村党支部书记杨某驾驶一辆奥迪轿车,与正在行走的老太陈某相撞,造成陈某当场死亡,随后逃离现场。
违规驾车 逃离现场
据悉,5月9日晚上7点25分左右,肇事司机张某只持有机动车“E”(二轮摩托车)类驾驶证。事发当天却违法驾驶了一辆桑塔纳轿车,从崇仁镇红领巾水库驶往范三村,经过富润砖瓦厂附近时撞击了路边行走的贵州人周某,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张某逃离了事发现场。
记者从嵊州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被撞死的行人是19岁的年轻小伙周某。当天晚上7时许,他邀同厂工友刘某陪他去附近的砖瓦厂看他身体不适的大伯。当时两个年轻人一前一后走在路边,张某驾驶的车突然向他们驶来,当车辆撞上周某后,周某立刻被撞飞到了离路面3米多高的花木地里,后来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的朋友刘某告诉记者,肇事车开过来时太突然了。当时他走前面,周某走后面,一辆汽车离他们很近的时候,突然一下子就拐了过来。眼看着车子拐过来要撞上他们时,他立刻往旁边躲避掉了,只是手臂上受了点轻伤。等他缓过神来找他的朋友周某时,却发现周某不见了踪影,而肇事车已经开走了。由于天黑,刘某找不到周某后,马上跑到砖瓦厂里去叫人,回来后,发现周某被撞到了花木地里。
嵊州警方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了事故现场,由于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警方马上展开排查。经过四天四夜的摸排,警方确定了肇事司机为该村干部张某。
张某随后被警方刑拘,他说:撞了人后,他十分害怕就跑回了家,在家里睡了两天,可是怎么也不能安心,心理上经受着巨大的煎熬。期间他也想了很多,觉得对不起受害者,对不起亲人,后悔当初没有报考轿车类驾驶证,后悔自己肇事后逃逸,并希望其他机动车驾驶员从中吸取教训。
酒后驾车 找人顶包
日前嵊州市嵊义线甘霖镇蛟镇路段,驾驶奥迪轿车的甘霖镇上八洋村的村支书杨某,与行走的陈某相撞,造成陈某当场死亡。
事发后,杨某为了逃避交警对酒驾的检测,非但不报警,还指使其女友以肇事者的名义向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转移警方办案注意力。
案发后,嵊州市交警大队接到其他目击群众报警后,马上赶到了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又调阅了37省道收费站的录像资料。结果,该时段通行的奥迪轿车驾车司机为男性身型,锁定司机为男性。
事发当天下午,自称是肇事者的一名女性(警方查实其为杨某的女友)来到嵊州市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在办案民警的政策攻势,杨某的女友向警方承认自己是冒名顶替者。
案发第二天下午2时,经嵊州市交警大队多次联系和传唤,杨某才来到交警大队,当天下午就被警方刑拘。经警方查明,杨某属酒驾。
这两起事故有着很多共同点,肇事司机都是村干部,事发后都逃逸事故现场,想逃避法律的制裁,而终将难逃法律的严惩。【来源:天天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