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抓好“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
昨日下午,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奇带领的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忠瑶,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钦苗、副主任陈自军、副市长俞忠毅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新昌江嵊新黄泥桥交接断面、嵊新污水处理厂等地进行实地察看,并现场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市在水污染防治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建成了浙江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嵊州黄泥桥站、省控嵊新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等一大批在线监测监控设施,每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水污染,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情况予以了肯定,并要求我市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各项举措,加大治理力度,继续深入抓好“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