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长乐镇政府会同镇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该镇联塘村查处了一处无证经营的编织袋加工点(如图)。
在现场,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该加工点的加工原料以及生产设备和工具,该加工点业主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据了解,该加工点由一当地村民负责经营,在没有取得环保、消防等许可以及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塑料编织袋加工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