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垃圾=五点二万元+一年八个月刑期 ?
一堆小小的垃圾,是否等于5.2万元经济损失和1年8个月的有期徒刑?很多人会说:如果相信这两者相等的话,那脑子肯定是进水啦!但正是这样一堆小小的垃圾,却引发了一个“血案”,使村民沈某和宋某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沈某和宋某都是石璜镇的村民,两家是邻居,双方门口是一条马路。去年8月,树叶在路面上积了厚厚一层。28日那天,沈某拿起一把扫帚打扫家门口路上的落叶,但他在扫落叶时,不知不觉把树叶扫到了宋某家门口的马路上。
沈某的举动刚好被宋某看到,于是宋某将部分垃圾用手捧回到沈某家门口,双方由此发生口角。随着口角升级,宋某回家拿了一把扫帚,沈某回家拿了一把菜刀,双方打斗起来。在打斗过程中,沈某把宋某的脸部及双臂等处砍伤,鲜血随即流了出来。后来,双方在亲属的拉扯下,各自回家。
随后,被砍伤的宋某去村卫生室看病,由于伤势有点重,村医要求她去镇卫生院看。当宋某回到家时,看到沈某的母亲梁某在自己受伤的情况下还在门口骂人,便忍耐不住,双方遂又发生冲突,在推搡中,宋某将梁某拉倒在地,造成梁某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右手第五掌骨远端骨折。
后经法医鉴定,宋某和梁某所受损伤已属轻伤。由于去医院医治,宋某和梁某已花去许多医药费。后来经调解,沈某赔偿宋某经济损失1.3万元,而宋某则赔偿梁某经济损失3.9万元。
6月8日,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