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日—9月13日期间,对浙江冠东印染服饰有限公司、浙江阿斯克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嵊州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嵊州市宇丰纸业有限公司、嵊州市联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采取停产检修15天控制用电方案。要求各控制用电企业按照规定务必自觉执行,未经同意,企业不按下达计划方案执行控制用电的,由经贸部门书面通知供电部门强制执行,并将企业名单上报上级经贸部门,视情况予以全省通报。
嵊州市经贸局
嵊州市供电局
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