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曹娥江保护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7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曹娥江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组一行来我市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自军陪同调研。
为保护和改善曹娥江生态环境,保障曹娥江流域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把《浙江省曹娥江保护管理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并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与我市有关部门、部分乡镇(街道)、企业、村(居)负责人和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征求各方对该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调研组表示,我市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