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饮用水水源,从7月12日起,南山水库全面禁止游泳。长乐镇全力配合市政府做好南山水库禁泳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南库禁泳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落实南库禁泳工作协调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资金、人员。
二是宣传发动。利用镇电视台,广播台进行反复宣传,并在各村及公共场所、重要路口张贴公示200余份。
三是巡逻劝导。组成一支由分管副镇长任队长、4名村主任及4名综治人员为成员的联合执法队,设立2个固定岗位和1个巡逻岗位,加强值班和监控,对前来游泳的市民进行劝导。仅12号一天,已成功劝返市民1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