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省级卫生城市“保卫战”
昨日上午,我市迎接浙江省卫生城市复查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就如何做好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据了解,我市在1998年成功创建“浙江省卫生城市”,并于2005年通过省爱卫会复查。根据有关规定,今年我市将又一次迎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
副市长夏春燕在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和措施,把“迎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打好这场省级卫生城市“保卫战”。要强化责任意识,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实行目标管理,保证复查迎检工作事事有人抓。要突出工作重点,特别要抓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薄弱环节综合治理和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另外,还要强化监督检查和注重工作创新等,使我市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从而巩固我市省级卫生城市称号。
相关链接:复查迎检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宣传部署阶段(7月上旬),主要任务是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分级分层开展培训,营造良好的复查迎检氛围;
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8月底),主要任务是全面开展整治,巩固提升现有创卫成果,开展自查申报,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迎接绍兴市爱卫会的复查考核和省爱卫会的暗访;
第三阶段是复查验收阶段(9-11月),主要任务是全面查漏补缺,迎接省爱卫会的复查考核,确保顺利通过复查。
当前应着力做好的工作
加强爱卫组织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爱卫会组织机构,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落实工作任务,做到人员、经费、责任三落实,同时做好2006年以来各项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总体要求要做到组织健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和中转站房、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特别要完善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垃圾收集等,完善市政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城市环境,使市区面貌有显著改观。
加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对市容环境的各个方面进行拉网式检查和集中专项整治,重点地段、对象是城市主干道和街面、垃圾收集设施和公共厕所、农副产品市场,建筑工地,小餐饮、小副食店、小旅馆等“十小”行业,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
加强环境保护:加强水、气、声、尘综合整治,加大对环境污染企业减排治污的管理力度,规范危险废弃物处置,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加强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扬尘和各类噪音的监管,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市区空气污染指数、烟尘控制、环境噪声、生活饮用水水质等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卫生: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重点加强持证经营、卫生设施和卫生面貌、采购索证验收、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加强供水安全管理和水质监测。
加强除“四害”成果巩固工作:去年,我市通过“灭蟑、灭蚊、灭鼠先进城区”复评,今年要抓住夏季除“四害”关键时机,组织开展环境治理和药物灭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工作,将“四害”密度继续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浙江省卫生城市基本条件
(一)城市(县城)清扫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二)城市(县城)必须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30%;
(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绿地率≥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0%;
(四)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60%;
(五)鼠、蚊、蝇、蟑螂有两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鼠密度必须达标),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六)建成区辖村的省级卫生村达到20%;
(七)城市(县城)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八)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九)近两年无重大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十)建成区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总满意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