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条领带,一单号称价值约150万元的货物,由托运公司千里迢迢从我市运到了俄罗斯。但到目的地后,货主却没有出现,当托运公司再联系托运人时,却发现连托运人也联系不上了。谁会白白把货扔掉?这货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猫腻呢?
据受害人吴某介绍,2009年5月下旬,做托运生意的吴某接到一个来自于我市的、自称为何某的人的电话,他要求吴某帮助发一集装箱领带到俄罗斯。吴某经过计算,告诉何某运费和清关费需10.3万美金。何某同意了,但提出货物装柜时由吴某的公司提供信用保证金34万元,同时支付何某佣金6.76万元,并说运费和清关费收货公司在接货时会付清的。
双方达成意向后,2009年6月4日,吴某派业务员到我市验货和接货。验货以后,吴某发现货物并没有问题,为表示诚意,将事先约定的40.76万元保证金和佣金打入何某提供的账号,后因吴某提出保证金太高,何某退还给吴某3.85万元(按惯例,保证金在货主接到货物后退还)。
2009年7月25日,货物抵达俄罗斯,托运公司工作人员与收货人联系,结果却发现查无此人,再转头与托运人何某联系,结果又联系不上,托运公司工作人员连忙拆开包装好的领带进行查看,发现原来验货时每条价值5元左右的领带竟然变成了每条只值几毛钱的次品领带,整单货物的价值不会超过10万元,而且还卖不出去。
消息传到国内,吴某顿时傻了眼:除了托运公司10万美金的运费和清关费无处着落,另外30多万元的保证金和佣金也被骗了!没奈何,在再也联系不到何某的情况下,吴某所在的公司向我市警方报了案。
警方经过侦查,到2009年8月底将何某抓获。据警方调查,这批何某所说每条值5元的领带,其实是一企业的次品领带,每条领带的交易价也只需6毛。
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近日,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并追缴赃款返还给托运公司。
对这个判决结果,何某表示不服,并已于近日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