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族团结 实现共同进步
7月23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市领导郭敏、马志龙、郑法根、王灿林在嵊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2005年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绩。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民族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民族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创新民族工作的手段和载体,不断强化民族工作的措施和实效。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现阶段我省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建设。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要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筑牢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钢铁长城。
会议表彰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及模范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