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 任命黄未为副市长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钦苗,副主任陈自军、沈颂理、裘全顺、李永承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丙,副市长赵祥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飞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嵊州市2009年度财政收支决算。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日供水12万吨水厂改造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报告,并作出了同意市政府贷款解决日供水12万吨水厂改造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任命黄未同志为嵊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朱钦苗在会上对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要举一反三,研究落实措施;对于专项资金的确定、使用以及监督管理,市政府要加强研究,使专项资金安排更加科学、合理,使用更加规范。朱钦苗指出,水资源保护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市政府要一如既往重视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造福全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