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期间,省督察组听取了绍兴市环保局的工作汇报,现场督察了绍兴市、绍兴县、上虞市、嵊州市和新昌县的环保工作。省督察组认为,绍兴市各级环保部门围绕“2+1”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深入组织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强势推进污染减排,污染规范化处置集中整治成效明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并且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督察组也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