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自6月22日国务院正式宣布,包括浙江在内的20个省市成为新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之后,市国税局和市外经贸局两部门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我市第一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市外经贸局先征询2009年出口额在200万美元以上的B类企业意愿后,初筛出67家出口企业交由市国税局评审。市国税局相关部门对67家出口企业在财务会计制度、日常退税申报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核,最终浙江天乐数码电器有限公司等65家出口企业通过评审,成功入围第一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名单,现正报上一级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