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分析,新的增长由以下几大因素组成:一是农民家庭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据统计显示,工资性收入人均为3010元,比上年同期的2724元增长10.5%,占全部现金收入比重的46%;二是家庭经营收入增长显著。家庭经营得到的现金收入人均为2850元,比上年同期的2149元增长32.6%;三是转移性收入有所增长,转移性收入为474元,比去年同期的414元增长14.5%。【来源 :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