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好心帮人带路,结果却遭人迁怒,儿子莫名其妙被人砍了数刀。幸好法院为其主持了公道,除砍人者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之外,还判处其赔偿张某儿子小张经济损失2.8万余元。
事情发生在2008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张某碰到了3个江西老乡向他打听老乡余某的住处,恰好张某知道余某的住址就在不远处,便好心带那3个老乡到了余某的住处。当时余某正和女友汪某在租房里看电视,而来找余某的3个江西老乡,其中一个是余某女友汪某的父亲,看到女儿,汪某的父母便将汪某带走了。
此后,余某就再也没有见过汪某,而张某是事后才得知这些情况。因为此事,余某对张某极度不满,曾两次找张某算账,尽管张某已为此事向余某道歉,但余某依然不能谅解。
但因为体力方面的原因,余某觉得自己不是张某的对手,便另想办法报复张某。
2008年11月7日下午,余某拿了把菜刀等在张某儿子小张回家要经过的路边,等他走近后,就拿出刀子朝张某儿子背上和脚上砍了数刀。事后,余某在慌乱中逃跑,并随手将菜刀扔了。
经法医鉴定,小张全身多处被锐器砍伤,造成全身多处裂伤,其损伤程度已达重伤。
警方于2010年5月20日将被告人余某抓获,余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因犯故意伤害罪,余某日前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小张经济损失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