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镇机关效能建设督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具体抓落实,不定期开展效能自查。同时,建立层级分工负责制,从分管领导到办公室主任到工作人员,都明确相应的职责,对督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予以纠正。
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对照市、镇相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和个人进行通报,使全体机关干部通过警示教育,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效能建设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加强规范,完善制度。出台了镇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七大工作要求,三大责任追究方式,以制度来推进和确保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自我管理、自我警醒的意识,规范工作行为,完善工作措施,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