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官司“浓缩”在立案环节 “调确字”收获效率效果两张笑脸
近日,看到法官在调解书上盖了公章,听着法官再次跟他解释了“(2010)绍嵊调确字第XXX号”民事调解书的含义,蒲某心里的石头彻底放下了。他原本想赔上时间和精力打一场官司,拿份判决书求个安心,不想在立案环节他的纠纷就得到了解决,目的就达成了。
据了解,市人民法院以“调确字”案号对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的审判实践处于全省领先。该院自去年以来充分利用立案平台构建立案调解和诉调对接路径,取得案结事了和节约司法资源的双赢。
进门咨询
出门拿着法律文书
去年10月的一个早晨,蒲某骑着电动车回家,不慎撞上了停在路上的小货车。医好了伤,眼见自己落下了残疾,蒲某就开始琢磨讨要赔偿。因为双方各有责任,自行协商没能谈成,蒲某便合计着:或许只能上法院试试了。
前不久,他走进市法院立案庭,咨询怎么样打官司。立案庭法官了解事情缘由后,问他愿不愿意调解。蒲某点头,法官领着他来到隔壁“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调解员老金接手后,联系上货车车主朱某及其保险公司,他们很快赶了过来。三方坐下来商量,有了老金这个又讲法又讲理的中间人,很快达成了赔偿协议。
虽然对方答应赔钱,但蒲某还是有点不放心。老金看出了蒲某的顾虑,就又领着他们来到立案庭。法官根据他们的协议,制作了“绍嵊调确字第XXX号”民事调解书,保险公司和朱某赔偿9.3万余元、一个月内付清等写得明明白白,让双方签收。
出门前,蒲某一个劲儿跟法官和调解员说“谢谢”。确实,从进门咨询,到拿着生效法律文书出门,这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三成半案子
在立案平台就案结事了
市法院立案庭庭长徐海明告诉笔者,案件经立案窗口平台后有3个流向:诉前引导分流至“联调委”调解、进入立案调解组调解审理、按类型分入业务庭。这三者之间又是可以互相交流沟通、互相支持配合的。比如,委托“联调委”调解的纠纷,当事人要求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法院出具“调确字”号法律文书。
笔者发现,审前立案阶段已成为该院化解简易民商事纠纷的主渠道、主阵地。诉讼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20万元以下的商事案件及其他可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和当事人同意由“联调委”调解的案件,当天就可移交过去;办案过程中,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权利的处分,包括放弃举证期、答辩期等,马上就可进入实质性的纠纷化解,标的额小于5万元、简单的案件查清后可径行下判。通过这样的案件流转从简、办案过程从简及调解文书从简,今年1-7月,市法院有600件案件在立案环节便结了案,占该院机关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34.03%。
“从质效评估数据看,今年1-7月立案调解组人均结案200件,远超全院人均结案数。”徐海明表示,效率之外的另一层意义在于,有很多案件如简单债务纠纷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难题”,没有必要进入复杂的审理程序,简易案件高效处理一方面方便了老百姓,一方面也为民一庭、民二庭的专业化审理奠定了基础。
于社会于法院于当事人都有积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持续过程。法院的基本功能可以概括为纠纷解决和规则之治。纠纷解决是微观层面的具体性的解决问题,以重视社会效果为中心;规则之治是宏观层面的普遍性地解决问题,考量的是办案的法律效果。”市法院副院长张斌说。
张斌表示,当前法院在诉讼模式的路径设计上是一条龙式的审判流程管理,虽然调解在审理的各个阶段均可进行,但还是附属于审判程序,而立案窗口平台突出了调解程序的单独性和前置性,审限内强调调解优先,突出了法院解决纠纷的功能。同时,业务庭通过对疑难复杂具体案件的精心审理梳理出规则,使民众按规则逐步建立起可预期的行为模式,最终使法院纠纷解决与规则之治的功能均能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通过立案平台的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司法与民众之间的距离得以拉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得以缓解。更重要的是,很多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今年以来,立案调解组办结的600件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93.83%,当庭履行或事后主动履行率达91.17%。” 市法院副院长郑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