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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排放升级要有“契约精神”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3日09:13:41 

  中国消费者买车时支付了不低的各种税费,但欠缺的是被告知自己所买的车“被限行”“被淘汰”的风险到底有多大。尾气排放标准像火箭一样快速升级本来是件好事,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在考虑本部门“业绩”之余,也要为买车的消费者换位思考一下,刚买几年的车就因为标准快速升级要被限行、被淘汰,如果这种风险在买车时没有被提前告知,车主财产的使用权益就受到了损害,应当得到补偿。

  其实从环保部门工作方便的角度出发,以机动车某个阶段尾气标准为界,“一刀切”地管理是操作起来最方便的,但这种做法对于普通车主未必公平。例如,一辆国二标准的车辆,如果行驶里程少,其每年排放的污染物未必比国三标准的车辆多,这是很浅显的道理。然而,这种个体环节的公平性往往会成为“一刀切”的牺牲品。

  北京车主屡屡提前购买达标车的另外一个“牺牲”是往往在两年时间内,只能在北京市内才能加到符合环保标准的燃油,一旦车开到外地,汽车就要从吃“细粮”转为吃标准更低的“粗粮”。长期这样油车不匹配地使用,对车辆的内部系统会造成不好的影响。然而遗憾的是,这种权益也已经成为可以被忽略不计的权益。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最近指出,目前全国约五分之一的城市大气污染严重,113个重点城市中三分之一以上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机动车排放成为部分大中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因此,记者认为,从某种角度来看,机动车尾气标准的升级势在必行。然而,尾气标准的升级必须辅以燃油质量的升级,同时,要在机动车使用环节进行科学引导,并切实尊重、保护好现有车主的财产使用权。因此,制定一部全国范围的关于汽车使用年限和报废条件的法规,明确和保护车主的相关权益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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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俞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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