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29日讯(见习记者 郑慧波) 国庆节加班费怎么算?企业的哪些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该如何为自己维权?“十一”黄金周将至,加班加点在企业中并不少见,为此民生帮帮帮请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刘俊奇和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任鹏飞律师为网友解疑支招。
为避多付加班费 违法操作企业有不少
民生帮帮帮的平台上近日陆续收到不少网友关于加班费到底如何算的投诉和咨询。
萧山网友“天煞”有点不明白,明明国庆是7天的假期,公司却只在国家法定假日放假3天,其他4天就算是正常上班。他提出了疑惑:公司这样放假是否合理呢?不少企业为了避开按规定三倍工资付给劳动者,还打起了“擦边球” 。网友“美军F-22”说,十多年工龄的他,常年加班,但加班费却寥寥无几,因为怕被责罚,一直都不敢提。网友“Lydia”的单位让他倒休,可是平常工作很忙,根本没时间倒休,但不休就是自己的责任,这让他很郁闷。
专家解疑:国庆7天都是假期上班都属加班
节假日期间是加班高峰期,最容易出现加班工资纠纷问题,刘俊奇认为,要想维权关键是要清楚国庆7天假是怎么组成的。
10月1日-10月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在此期间上班,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3倍工资结算。
10月4日-10月7日:休息日,类似双休日组合在一起,各用人单位休息安排有所不同,劳动者在此期间上班,用人单位应安排调休,或者按2倍工资结算。
刘俊奇表示,国庆7天都属于休息时间,网友所在公司国庆期间,不给加班工资是违规的。但一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薪工作制的企业除外。
公司实行单休制,不给加班工资也是不合理的,除非企业是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薪酬制的企业,但这些企业需要在劳保局审批,而实际上大多数企业都没有经过审批。因此网友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劳保部门投诉。
律师:加班举证难注意保存收集好证据
现实中,劳动者讨要加班工资难的现象较为普遍,根据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文指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加班工资纠纷时,担任举证责任。一些掌握加班记录的用人单位,在发生纠纷时却又不肯提供加班记录,这就加大了劳动者举证难度。
为此,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任鹏飞律师支了一招:打卡记录、加班申请表、加班工作成果、加班电子邮件这些都是直接证据;加班期间与主管的谈话录音、加班后打车发票等材料也可以当作间接证据。
如果您在假期里遇到了企业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或者对企业的假期排班有疑虑,可拨打本网帮忙热线0571-85310961,或到站内发帖求助(ms.zjol.com.cn),帮忙记者、劳动保障专家、律师团将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