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街道党委和团市委批准,决定于十月下旬召开共青团剡湖街道第四次代表大会。
一、代表条件
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为街道各项事业建设和青少年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二、代表名额和分配
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本次代表名额为56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三、代表产生办法
各团组织要按分配名额经团员酝酿提名和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并提交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代表产生后,填写《共青团剡湖街道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及时上报街道团委。
四、具体要求
1.各团组织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街道团代会代表推选工作。
各团组织要规范团组织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大力积极争取党组织对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街道团代会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