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但这样的跌倒却在大连发生了:10月24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新港码头油库输油管线爆裂后爆炸起火,造成原油泄漏入海,污染海域。而在3个月前的7月16日,这个油库也曾失过火。
防患于未然!一直以来,我们都把这句注重安全的口号挂在嘴边,但事实却往往不能尽如人意。据说,第一场大火发生后,中石油就受到“推卸责任”的质疑。当时,该公司认为这是“承包商事故”,对本公司的责任,只是用“属地管理职责不落实、现场监管责任不到位、作业许可管理不规范、作业过程监督不落实、安全环节风险意识淡薄”等大而化之地带过。
时隔仅3个月,当大火再次发生时,我们不禁要问,上述问题都解决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就让人怀疑,上一场大火的总结,不过是敷衍塞责、蒙混过关。
这次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实属万幸,但绝不能因此忽视了事故本身。正该由此次大火进行对上一场大火的责任追问,更该寻找更深层的责任、总结更深刻的教训。否则,恐怕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