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企业主老徐没有想到,因为贪图小利生产、销售劣质黄酒,人到老年还要被判刑,外加一笔数额巨大的罚金。
徐某是嵊州石璜人,今年72岁。从1994年开始,他在当地经营一家小酒厂。他的酒厂生产传统型黄酒,有一个很诗意的牌子,也算是小有名气。
在这个行当干了10多年,徐某自然明白黄酒中不得添加任何非自身发酵产生的物质。但鬼迷心窍的他,从2008年上半年起,违反国家标准,在黄酒中兑水,并添加了食用酒精等食品添加剂。为使伪劣黄酒能够畅销,他还在包装上标注QS认证标识和“执行标准:GB/T13662”等字样。
去年3月,质监部门检查发现,徐某的黄酒产品不合格,生产劣质黄酒的事情旋即被曝光。那时,他已生产这种黄酒7110箱,其中销售了6721箱,销售所得达22.85万元。
事发后,徐某被刑拘,经两次取保候审,于今年9月被提起公诉。嵊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昨天,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来源: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