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年度“诚信企业”“诚信工商户”认定活动展开
为大力倡导“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风尚,引导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推进“信用嵊州”建设,共创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树立新时期我市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良好形象,从10月下旬起,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民营企业协会、市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在全市开展2009-2010年度嵊州市“诚信企业”、“诚信工商户”认定活动,将分别认定50家“诚信企业”和50户“诚信工商户”。
据悉,此次认定对象为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系民协、个协会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两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认定条件包括能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两年内无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记录;银行信贷信用良好等,实行不良记录一票否决制。认定活动由各会员企业、个体工商户自愿报名参加,以当地工商所、个民协分会为单位自下而上地进行,最终结合有关部门意见,对照认定条件联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