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召开的关于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会议上,“以房养老”这个前些年从欧美发达国家引进的老话题被再度提起,民政部副部长甚至将其纳入下一阶段工作的引导方向之一。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我以为这里的房子,还应该包括其他有价值的物质。
这种方式我想好多老年人比较难接受,因为按照传统,尽自己的努力,留点遗产给晚辈是自己理所当然的事情;再说这样的方式也太没有人情味了。确实,以房养老对欧美国家是应运而生的,他们子女成家立业后,和父母没有赡养关系,经济上独立,对以房养老政策接受起来自然是风平浪静,而且这些国家福利比较好,以房养老能够让他们更好地生活。
可是中国的今天,一方面,道德和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另一方面,现在普遍是独生子女,他们都自立门户,忙于生计无暇顾及父母(包括农村),也越来越难以承受两人赡养四个甚至八个老人的经济压力。传统和现实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冲突。这个时候源于西方的养老方式在中国实行有了可能,以房养老的模式在年轻人中引起了共鸣。
所以网友以为,这样的方式值得推广。当然也要注意很多问题的,首先,作为子女,无论在哪里养老,物质上的赡养和“常回家看看”这个精神上的慰藉还是不能够废弃或者遗忘的。其次,仍然要加大对老年人的帮扶,包括社保、医保以及敬老院的设施等,让老人有更加充足的理由“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再次国家也要考虑那些没有房子可以养老或者房子不值钱的老人的生活,也应该像对下岗职工一样有“最低生活补贴”。至于如何完善立法完善规范,那是另外的话题了,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