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筹资标准从210元提高到400元 政府补助从140元提高到280元 门诊最高报销标准、住院报销比例和住院最高报销标准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昨日上午,全市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市委副书记、市长盛秋平,副市长夏春燕参加会议。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5年实施以来,合作医疗参加率不断提高,受益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得到了全市农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2011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400元,其中农民个人自缴120元,比去年仅提高50元,而政府补助高达280元,比去年提高了140元,比去年增加了1倍,其中政府补贴部分将达到1.46亿元,比去年增加了7000万元。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门诊最高报销标准、住院报销比例和住院最高报销标准等各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统筹费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委负责收缴,全市要求在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收缴工作。
盛秋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惠民利民角度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宣传发动一定要到位,要让所有农民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保障性;基金监管要到位,要严格按制度要求使用基金;惠民服务要到位,加快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使人们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组织领导要到位,以确保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推进,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密切配合,真正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成人民满意的惠民工程。
夏春燕在会上作关于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