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大清一朝的这项“试婚”制度,最终居然试得连续几代断后。
1886年8月29日,美国《纽约时报》刊载《清国皇室生活记趣》一文称,清朝被确定为皇储的太子,在正式选立太子妃前一年,宗人府要先为太子挑选一位比其长一岁的适宜宫女,前往太子的东宫侍寝,教太子学会怎么做丈夫。如果太子同意,皇帝与皇后也不反对,这位宫女便可立为太子妃。
中国历代皇室男子大都早婚,大体在13岁至17岁之间便行大婚之礼,清朝则规定皇子15岁时必须成婚。几乎所有的皇帝、太子在正式结婚前均已试过婚,有的甚至已生儿育女。但历代真正有明文规定实行皇室“试婚”制度的,唯大清一朝。
清朝规定,皇帝在大婚之前,先由宫中精心挑选出八名年龄稍长、容貌端庄的宫女,陪皇帝随寝做“试验品”。她们被称为司仪、司门、司寝、司帐。宫女一旦被选中去为皇帝“试婚”,每月可拿俸禄。除这八名侍寝宫女外,还得从内务府传来十六名侍女在旁协助,不能打喷嚏、咳嗽和发出任何声响。
清朝皇室实行“试婚”制度,可算作是一种婚前“性教育”吧。但客观上却是滋长了青春年少的小皇帝、小太子过早地纵欲。清朝一些皇帝短寿,不能不说与此有一定关系。
有趣的是,清代皇室的公主出嫁前,也需实行“试婚”制度,于是便出现了离奇的“试婚格格”。
清代的公主选定驸马、确定嫁期后,得由皇太后或皇后亲自选出一名机敏干练的宫女充当“试婚格格”,随同公主的嫁妆一起先行一步到驸马家,当天晚上便由“试婚格格”与驸马同床试婚。第二天一大早,“试婚格格”就会派遣专人回宫,向太后或皇后详细禀报驸马有无生理缺陷、性格是否温柔等。一旦试婚合格,公主正式下嫁后,这位“试婚格格”就留在驸马身边为妾或为婢。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大清一朝的这项“试婚”制度,最终居然试得连续几代断后。(越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