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5点左右,金某(永嘉县岩头镇人,31岁)投案自首。警方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公务,处以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据金某供述,当晚他和朋友在一KTV玩,喝了酒,驾驶租来的奔腾车和朋友去另一个地方的途中发生车祸,他跳到奥拓车车头上踹车子引擎盖。金某承认他对民警说“我叔叔是交警队的”,但“他的叔叔就是金国友”的话是边上有人说的。他说这话的目的是想让民警放过他,不要追究酒后驾车一事。见民警不理会,他就对民警破口大骂。围殴3位警员的七八个帮手,是“巧遇的”,正好打电话给他。
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都市快报 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