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长乐镇全面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一年抓组建、两年促规范、三年上水平”的要求,抓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全镇符合组建条件的新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党组织;进一步规范管理、创设载体,特别是长乐个私协会党支部通过开展“五带头”等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发挥新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作用,一年来,有80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65名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59名被列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