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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何时才能治大病?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0日08:57:54 

  “大病救助”难敌“大病来袭”

  “在梧州市工人医院的前期治疗就花了十几万元,后面做骨髓移植手术已经花了近三十万元。”陈雨柠的母亲手拿医院的一叠账单,无奈地摇头、叹息。

  2009年2月陈雨柠被确诊患有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她的父母为了凑齐医药费不得不四处求救:向亲朋好友借了1万多元,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惠民政策”,帮陈雨柠减免了近千元费用,然后一年4万多元的城镇居民学生医疗保险,再有就是民政局一年2000元的“大病救助费”。

  “当时把所有的加起来,离手术费还是差了一大截,实在没辙时,听说《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的政策很优惠,我4月份专程去广州献了一次血小板(一次机采血小板相当于800毫升血)。献了不久我就可以拿着陈雨柠用血的发票到广州报销,最后总共是报了3.9万元。”  但是,所有这些对于昂贵的手术费,仍然是杯水车薪。梧州当地一家媒体社向社会发出救助白血病患儿陈雨柠的倡议,梧州市红十字会和社会爱心人士纷纷伸出援手,为她筹集到二十多万元的“救命钱”。陈雨柠终于得以顺利接受移植手术。

  12月12日下午,陈雨柠的母亲通过电话介绍:“陈雨柠因感染再次住进医院,一直低烧,身上好几处又红又痒。”电话那头的她言语间一度声音哽咽,“陈雨柠这是第二次感染了。她的病情总是反复,跟着就是无底洞似的治疗费……”

  谁来做“大病救助”的主体?

  对于像白血病患儿陈雨柠家一样的城乡困难群众,家庭成员身患大病,简直是“屋漏偏逢连阴雨”,令原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而像白血病这种医疗费用高、治疗周期长的大病,政府的“大病救助费”根本无济于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徐国纲副处长接受采访时表示,去年全区去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7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救助、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以及大病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其中,大病救助农村困难群众6.4万人次,大病救助城市困难群众1.6万人次。纵观各市、县情况,大病救助比重不大,救助金额不过一般为三千到五千元。

  徐国纲表示,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自治区民政厅正在起草制定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大病救助金额有望大幅度提高。

  为了帮助城乡困难群众在大病来袭时,能够顺利住院治疗,社会公益性单位、慈善机构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也都纷纷出手相救。广西慈善总会办公室孙女士认为,慈善机构终究是民间组织,捐赠完全是自觉自愿的行为。我们发出捐助号召后,如果没有人响应,我们也没有办法。靠献爱心来救助大病患者往往会显得力不从心。

  徐国纲认为,大病救助需要政府和爱心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社会慈善的通力合作,但是献爱心等慈善行为不具有强制性,国家依然是“大病救助”的主体。

  他建议,除了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救助的投入,国家医疗救助机制亟待完善,基本医疗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国家主要保障哪部分,这个问题还是要分清楚,毕竟财政拨款有限,不可能全都管起来。假如大病治疗需30万元,国家能补贴10万元,但是相比20万元的差额仍然无济于事;假如大病患者的费用全由国家补贴,那普通患者几百、几千元的基本医疗费用,也会让许多城乡困难群众负担不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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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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