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3年起,男子邢某不务正业,先后7次因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被判入狱服刑。近日,邢某在重获自由不到两个月后,又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邢某为通源乡人,与钱某等人同租一间房子。2010年9月28日晚上,邢某看到钱某等人熟睡了,便悄悄起床,拿了钱某放在床头边的摩托车钥匙,将钱某的摩托车偷偷开走。钱某后来将摩托车追回。同年10月18日,邢某被抓获,后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翻看邢某的判决书,记者发现这已是邢某第8次入狱了。
1993年5月,邢某因犯盗窃罪被绍兴市越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随后,2001年12月、2003年6月、2004年11月……邢某一共7次被判刑。上一次他被判坐牢发生在2009年4月16日,因犯诈骗罪被我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0年8月23日才刑满释放,哪知他在9月28日又犯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