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嵊流动人口朋友们:
为了适应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提升嵊州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在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作用,自觉地规范计划生育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谨向全体流动人口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一、要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树立依法生育、优生优育、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二、流动人口可在现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领取服务一卡通,凭卡在嵊州市范围内免费享受参加计生培训,免费获取避孕药具,免费获得国家规定的B超、放取环、引流产、结扎等服务,免费享受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服务。增强学法、守法和履行法律的意识,自觉接受政府提供的均等化服务,维护自身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三、要自觉接受所在单位和辖区政府的管理、指导,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朋友要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避免意外妊娠。如意外怀孕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严格依法登记结婚、依法怀孕生育。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配合协助所在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同时我们也要互相监督,发现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要及时劝解和上报。
四、要遵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办法,18至49周岁的流动人口姐妹们,要向单位或者村(社区)积极主动申报个人婚育信息;要主动向村(社区)或者现住地政府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你的婚育信息有变化或者证明已过期,请及时补办和变更。
五、积极参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参与“我与婚育新风同行”等志愿活动,在本人履行好计划生育义务的基础上,协助政府做好同事同乡的宣传倡导工作,协助采集信息和分发宣传资料和避孕药具。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全国“一盘棋”格局的形成发挥积极的作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按照科学发展和谐计生的工作思路,正在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在此,我们倡议全市流动人口朋友们,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人口计生政策的号召,维护权益,履行义务,让我们与计划生育同行,让我们和嵊州发展互动。
嵊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嵊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
二0一0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