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抓歹徒的经历,使他受伤并落下后遗症。因证据不足,他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他希望受害者能站出来为他作证
半年前,市平安服务有限公司的骆平因抓一名抢劫歹徒受伤,虽经治疗,但还是落下了后遗症。因受害者没有报案,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抓获,骆平的行为因缺少充足证据的支持而不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2万多元的医药费只能由自己支付。
骆平清晰地记得事情发生的那一天。去年7月29日中午11点半左右,他从单位出来去外面办点事,站在剡兴路公交车亭处打的。此时,他突然听到剡兴路斜对面的工商银行门口,一个女人在大喊:“抢劫了,抢劫了!”他顺势一看,看见一个上身赤裸的高大男子,正手拿一只女士包向他所在方向跑了过来,一名妇女则在男子后面边追边喊。
骆平意识到这是一起抢劫案。当男子跑到领带城东边那个门口时,骆平穿过公交车亭旁的绿化带,向男子扑了上去,并试图抓住男子。但由于男子没穿衣服,身上流着汗很滑,骆平抓了两次都被挣脱。此后男子向领带城内逃窜,骆平也随即追了上去。
大概追了20多米距离后,骆平与那男子比较接近了。由于第一次没有抓住男子,他便想了个办法,俯身去抓那男子的皮带。当他正要抓住时,那男子反手一撩,右手拿出一把刀,直朝骆平刺了过来,骆平本能地一让,躲过了刀,不料地上一个窨井盖绊着了他,他当即摔倒在地,身子由于惯性“飞”出去五六米。当骆平想站起来再追时,左膝痛如刀割,已无法再站起来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男子在眼前消失。
据领带城设摊的摊主介绍,在骆平摔倒后,一个妇女随即边叫边追了过来,后来,追到领带城另一门口时,由于已追不上那个抢劫的男子,她就折返回来。当时,有好心的摊主告诉该妇女,有人因追歹徒受伤了。
后经医生鉴定,骆平左胫骨髁骨隆起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左眼视网膜由于外力影响而病变。骆平一共花了2万多元医药费,出院后还落了后遗症,至今左腿膝盖处仍隐隐作痛,不得不继续吃药,左眼视力明显下降,看东西变得模糊不清。骆平告诉记者,要彻底治好左膝,只能通过做手术治疗,由于目前家庭经济较为拮据,他实在拿不出几万元的手术费,所以只能保守治疗,手术一拖再拖。
骆平的行动让许多人感动,尤其是中国领带城的一些摊主。记者采访时,正在做生意的摊主汪月明告诉记者:“当天我是亲眼看到他为追歹徒摔倒的,像他那样行为肯定是见义勇为,如果有需要,我随时都可以给他作证。”
其他摊主在公安部门调查此案时也纷纷为骆平作证,都认为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但一个多星期前,骆平从市见义勇为奖励协会了解到,由于至今无法找到受害女士以及抓到犯罪嫌疑人,一时难以确定案件的性质,他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骆平告诉记者,他通过查阅资料发现,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的,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书面通知社会保险机构先行支付有关费用。”那也就是说,如果他的行为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那至少医药费就能去有关部门报销。如果不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那所有的医药费只得由自己承担,那自己的义举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市见义勇为奖励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骆平的行为之所以未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主要是证据不足,如果那位被抢女士报了案,或者男子被抓,就有充足的理由认定骆平的见义勇为行为。该负责人强调,无论是公安部门还是协会,对此事都非常重视,协会已经从补助角度给了骆平5000元,绍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也给他5000元补助。市公安局也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是否考虑给予骆平适当的补贴。
记者从市平安服务有限公司了解到,骆平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也富有正义感,如今却因为一次英勇壮举致伤致残,实在令人同情。
骆平告诉记者,他希望当日被抢的那位女士能站出来,他并不是想要从她这里获得赔偿,他绝对不要那位女士一分钱,只是希望她向公安部门说明一下当时的情况。
或许那位女士并没有接触过骆平,但她应该还记得那天的事情,本报希望那位女士能站出来,帮助这位曾经帮助过她的人。如果有读者知道这位女士的线索,也可以致电本报记者,电话83119722,帮帮骆平,使他能够得到自己应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