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40万的县 建一所培智学校
浙江在线01月26日讯 昨日,浙江省教育厅出台了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计划到2012年底,涉及视力、听力、智力这三类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达到90%;到2015年底,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的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高中段教育需求,初步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需求。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人口40万以上的县(市)必须建一所培智学校。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布局,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
目前7成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截至2010年底,我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2.5%,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考生考入高校。但总体讲,我省特殊教育在发展规模和质量上与残疾人群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还不相适应,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就业能力总体较弱。
这一点对宁波市象山聋哑学校的刘佳芬老师来说体会最深。19年前,她从县城重点实验小学调入聋哑学校,开始面对这些听不见声音的学生时,感到十分陌生和茫然。直到有一次,她看到音乐教师在辅导学生跳印度舞,那个漂亮的女生听不见音乐,却跳得很投入。从没看过聋哑人跳舞的刘佳芬惊呆了,“真美,如果再加以训练,她一定会有更大的发展。”
但现实中,刘老师发现不少农村家长并不愿把残疾孩子送进学校。为此她背着幼小的女儿,一家家上门家访,还东奔西走,为学生争取补助基金和就业机会,宁波镇海一家裘皮厂老总被她的爱心所感动,接纳了她的一批学生去工作,这一年她的学生实现了100%就业。
轻度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
未来几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一般指轻度的残疾儿童)能进入普通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同时学校安排专门教师对残疾学生进行个别化的训练和指导,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即建立一套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考虑残疾儿童家庭生活困难的比例较高,要积极做好资助工作,不让一个残疾儿童因家庭生活困难而失学。
残疾儿童就学资助项目多
《意见》提出: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予减半或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对农村残疾学生和家庭困难的城镇残疾学生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免收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高中段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将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优先享受减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由各地政府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