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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心急抢车遭忽悠 经销商多收1万元车款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30日08:35:27 

  “限牌令”出台后,杜先生急于买车,听信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打出了买车上牌一条龙的促销口号,付了购车定金。杜先生此后却发现市价25000元的车销售商却要价45000元,为此他起诉销售公司要求退还没有任何票据就向他多收取的金额1万元。昨天,记者获悉,丰台区法院已受理此案。据悉,这是北京市采取疏堵新政以来,法院受理的首起汽车销售纠纷案。

  原告杜先生诉称,2010年12月25日,他到北京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处买车,该公司的销售员宣称,目前只有他们店的车可以上牌照,并能免费提供一条龙服务,并催促杜先生赶紧交定金。在销售员的鼓动下,杜先生当即刷卡交了10000元定金,订下一款汽车。杜先生告知车辆要带空调的,双方口头约定总价45000元。

  令杜先生没有想到的是,此后销售公司却告知其带空调的车没有了,只能买没有空调的,价格也是45000元。杜先生立刻对此提出异议,这家汽车销售公司却一改卖车时的热情态度,告知其不要车可以退定金,但要扣除各种手续费,要车就必须按45000元支付车款,否则就停止为其办理各项手续。

  买车心急的杜先生只得补交了35000元。杜先生说,销售公司仅向他提供了总计33000元左右的购车发票和各种税费发票,剩余部分的款项既没有相应票据,也拒绝向其退还。他交款后才了解到,自己购买的车辆市场宣传价仅为25000元左右。

  杜先生认为,被告汽车销售公司有欺诈行为,诱惑他赶紧刷卡付定金,又违背买卖合同的真实诚信、公平合理原则,以不全退定金要挟他,强迫他接受不合理的价位。他起诉要求销售公司返还没有相应票据支持的款项1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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