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有5处文物保护单位被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第六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此,我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增至10处。
新增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古遗址类的小黄山遗址(新石器时代,位于甘霖镇桂山村、白泥墩村),古建筑类的太平邢氏宗祠(明、清建筑,位于长乐镇太平村)、鹿门书院(始建于南宋,现存建筑属清代,位于贵门乡贵门村)、长乐钱氏大新屋(清代建筑,位于长乐镇大街中段),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的越剧诞生地旧址(清、民国建筑,位于甘霖镇施家岙村、东王村)。
我市原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分别为城隍庙及溪山第一楼、王羲之墓及王氏宗祠、古城墙、玉成桥、马寅初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