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嵊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能会发现,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由邮政储蓄银行代扣时,在摘要一栏出现了“地税”两字,那么这笔“地税”款项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记者就此咨询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嵊州支行的相关工作人员。
据了解,2011年1月底,嵊州市出台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根据该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通过“一户通”平台由邮政储蓄银行等相关银行代为扣款,因此,在扣款方式上也产生了一定的变化。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扣款由当月扣款改为次月扣款,如2月份扣除的是1月份的。扣款也由原来的三个款项一起扣除变为了分别扣除。扣款后,市民手上的存折中的“摘要”一栏,由原来的“社保”二字变为了“地税”二字。
另据悉,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年度缴费档次如果想要调整的,以前可以随时提出申请,新的文件则要求相关人员要在每年的6月10日~25日到相关签约银行办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转企业参保的,系统则自动转入聘用企业,如一年内再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系统则自动接续原先的参保险种。如有参保险种变动或停止缴费、终止参保,须到社保机构办理变动手续。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和以前相比,灵活就业的市民需要多留意自己的存款余额了。当存款余额不足时,并且参保市民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存入足够的金额,将会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另据悉,缴费市民欠费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医疗保险待遇将停止享受。欠费后须在个人银行缴费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及滞纳金,并继续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费记录最迟保留到次年的6月份,超过6月份最后扣款期限的,欠费记录将归零,同时作停保中断处理,如要再次参保的,须重新到社保机构或银行办理参保手续。 【来源:天天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