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接受民意,车船税降了“身价”
在民众呼声中,《车船税法》二审稿降低了排量在2.0升以下的乘用车单位税额。这让提意见者看到了希望,也让立法更加体现民意。降税是其一;更关键的是,民众意见得到尊重,这对以后立法有深远意义。
在全民进入“税感时代”的同时,税收立法和执法以及政府行政,都要与之同步。不然,就不会协调发展,问题积累得多了,还会引发大的矛盾和冲突。这几天,有关“馒头税”的争议正热闹,税务部门对此进行了解释,让人看到了“税感时代”政府部门与纳税人的积极互动。当然,这些只是皮毛,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才是关键。政府通过强化预算功能、政务公开等形式,依法尊重人民意志征收税款,让人们明明白白纳税、清清楚楚知道用之于何方,这才是政府适应“税感时代”的应有举措。在这些方面,政府显然还不够适应,做法还不够到位。
虽然《车船税法》的立法很多地方值得肯定,但是对于税改整个大局来说,其所占比例很小,分量不大,只是走了一小步,后面的路还很长,需要再接再厉,持之以恒。详细>>
尊重民意是此次“大修”的最大亮点
方新委员:与上一稿相比,这次修改比较好的是充分尊重各方面意见,对2.0升及以下排气量的车基本保持税负稳定或者有所减少,使绝大多数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
庞丽娟委员:车船税法草案的修改着重地吸收了上一次审议时大家比较集中的意见,就是2.0升排气量及以下占到乘用车87%,车主税负不会增加,甚至适当降低,同时使现有车船的税收收入跟原来基本持平。这都是充分考虑了大家在前面审议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意这部法律草案在这次常委会上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