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
自3月1日起,我市29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正式运行阳光政务行政处罚业务系统,最大限度压缩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罚“弹性空间”,让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全力打造“零自由度”的行政执法环境。
据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阳光政务行政处罚业务系统自去年试运行以来,各行政执法单位将相关法律法规、处罚职权、处罚标准、处罚规则、执法人员等要素,导入行政处罚业务系统,形成了五大电子数据库,着力解决各单位行政处罚依据不清、职权不清、标准不一、随意性过大等问题,并通过固化流程、规范文书、保留痕迹、自动判定、远程流转等措施,搭建起了全市网络化行政处罚统一平台。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全市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时限、处理程序、处罚结果等进行网络化实时监察,真正实现职权网上明确、案件网上流转、监管网上实施、信息网上公开,以信息化推进全市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是我市第一批试点该系统的单位,到现在为止已经办结了7起案件。所长潘明钧说:“以前我们公正办案,但被处罚对象总是对我们产生怀疑,现在通过这种系统办理案件,我们发现受处罚人在听过我们的解释之后,基本上没有异议了。”据悉,自去年开始运行新的行政处罚业务系统之后,2010年该所的软环境指数测评位次有了大幅度提升。
“实行阳光政务行政处罚业务系统的最大好处,就是使处罚数额有了‘刻度表’和‘明码标价’,被处罚人不用想破脑袋找熟人帮忙了,减少了‘人情案’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嵊州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