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验收的程序是:复垦后的土地经乡镇(街道)整治初验后,向农业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国土局会同农业、林业等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实地勘察验收。验收采取“听、查、勘、定”的方式,听取所在乡镇(街道)对本次土地违法用地复垦工作情况介绍,查看验收地块的整改资料、照片,并实地勘察复垦情况,认定是否符合恢复耕种条件,签署复垦验收意见。恢复耕种的验收将分宗地进行,申请一宗验收一处,分宗地制作验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