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公司里有电脑,随时可上网;公司配备了车辆,出行可用车;外出办事,请客吃饭、跑路费都由公司“买单”;老板还给员工租套房居住……
在嵊州,就有这么一家担保公司,看似员工待遇优厚,背地里却干着一桩桩不可告人的勾当。
日前,记者收到了一份来自嵊州市人民法院的精致判决书,长达208页、10万余字,详细记载了这家担保公司的黑幕。
本报“新闻深呼吸”栏目组记者采访了侦办此案的检察官,从而揭开了嵊州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神秘面纱。
对这样的“公司”千万要小心!
这个“黑担保”规矩可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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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职责明确设立三级管理机构
今年39岁的周某是嵊州本地人,初中文化,没有固定职业,但却染上了吸毒、赌博等恶习,曾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罚。
2008年7月23日,周某在嵊州城区租了两间店面房,成立了“东赢宏胜”担保公司,但没有注册。他拿出100万元,靠放高利贷为营生,还印制了不少名片,广泛招揽业务,由于是做非法的高利贷生意,暴力讨债成为他们赚钱的法宝。
公司开起来后,周某重用和他有类似经历的葛某,自己退居幕后指挥,由葛某负责公司具体“业务”。
在葛某的网罗下,许多“马仔”进入“东赢宏胜”担保公司,为了方便管理,葛某提拔了几名“干将”,比如高某、邢某等人,再让他们各带几个“兄弟”,公司内逐渐形成三级金字塔型管理结构。
在这其中,只有沈某是周某的“专职司机”,同时处理公司一些杂务和收讨简单的债务,因此地位和葛某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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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五统一” “黑规矩”还真不少
“东赢宏胜”担保公司虽然没有注册,但内部却有诸多规矩,就办案检察官掌握的情况看,大致有“五统一”。
统一指挥——所有公司的人都必须听从老板周某的指挥,公司里配备了电脑,他们没事就在公司上网,这样可以随时调遣;公司领导在“商量”事情的时候,手下的人不能听也不能问。
统一发工资——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大家的收入都不一样,最高的是葛某,他最多的一个月拿了1万元工资,当然,有时候其他人也能拿到一些零花钱。
统一食宿——公司统一提供食宿,公司成员连水电费都不用交。
统一交通工具——公司成立时,购买了一辆小轿车,作为讨债的交通工具,后来又弄了两辆车;当然,员工外出办事,也可报销车费。
统一使用工具——公司里的砍刀、钢管、尖刀等器械用白色纺织袋装着的,出去讨债时放到车上,用后再放回原来的地方。
此外,在公司里,大家都有各自的绰号,相互之间不喊全名,比如周某被称为“东哥”、葛某为“杰哥”、沈某为“杨哥”……
“黑担保”的骨干曾经非常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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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别人后 还要对方来“赔礼”
作为黑社会团体,“东赢宏胜”担保公司不仅人数众多且组织严密,很快成为嵊州当地的一霸。
2009年6月25日下午,因债务纠纷,债务人王某与嵊州一家担保公司工作人员沈某等人发生冲突,但寡不敌众,王某心有不甘,于是打电话给倪某,让他叫来帮忙。
而沈某的同事也纷纷赶来,结果两伙人互相斗殴,王某大腿被刺伤,晕倒在地。不久后,110民警赶到,将王某送到嵊州市人民医院治疗。
事态平息后,同是开担保公司的倪某很快接到了沈某同事葛某的电话,对方让他出面谈一谈如何解决此事。但倪某知道葛某在当地的势力,得罪不起,只得通过中间人从中周旋,还拿出6500元,购买了10条软中华香烟,送给葛某,上门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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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1万元 开的店还是被砸了
2008年12月的一天,在嵊州城区开美容店的周某与“东赢宏胜”担保公司的邢某发生肢体冲突,邢某受了点伤。周某发现对方要叫人,赶忙逃离现场。
没多少工夫,周某就接到葛某的电话,他让周某现身,解决这场纠纷。周某知道对方在嵊州的势力,不敢出来当面谈,只同意买几条香烟了事,但被葛某拒绝。
由于惧怕对方,周某找了个熟人,与葛某协商,最后周某掏出1万元了事。但意外还是发生了,第二天,周某的美容店被人砸坏,损失2300余元。
周某报警后,只字不提被敲诈1万元的事情,他心底里仍怕对方来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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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房费的房客 差点让宾馆没法经营
谢师傅在嵊州城区开了一家宾馆,2009年8月份,他发现顾客葛某已拖欠了3000多元房费,经多次讨要,对方仍没有结账的念头。无奈之下,谢师傅切断了葛某房间的水电。
没过多久,宾馆门口堵了两辆车,影响其他顾客车辆通行;不仅如此,宾馆大厅里还拥进60多名陌生男子,吵闹不休。谢师傅赶忙报警,这伙人才散去。
为了息事宁人,谢师傅随后恢复了葛某客房的水电。
但第二天早晨,宾馆里又冲进五六个女人,直接将餐厅内自助餐的早点直接打包带走,在警方的介入下,事情暂时平息。
想不到的是,第二天,谢师傅的宾馆每层都有两间客房的客人吵闹不休,谢师傅怎么劝说,也无济于事。这些人连续折腾了两个晚上。
这一切,都是“东赢宏胜”的葛某策划的。
放高利贷、收“保护费”……
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违法犯罪44起
由于组织严密,手段凶狠,“东赢宏胜”担保公司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从最初的放高利贷,逐渐向其他领域拓展。
据了解,从担保公司成立至去年4月22日,周某共向200余人放贷,金额超过1500万元,月息高达5分至一角,非法获利数百万元。此外,在赌场内放债抽头,向当地多家美容院收取“保护费”,向欠债人索要额外费用,帮人打架收取好处费等。
法院判决书载明,该组织自2008年7月以来,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仅查证数就达44起,其中聚众斗殴3起、敲诈勒索2起、寻衅滋事6起、非法拘禁15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其他危害社会行为及称霸行为17起。
大量的违法收入又流向哪里呢?据了解,一部分用来支付员工工资以及日常开支,还有就是支付律师费、跑路费和抚恤慰问金,绝大部分则落入周某的口袋,他购买了两套房产,其中一套别墅有310平方米,花费152万元。
涉黑团伙的覆灭之路 6项罪名20多人被判刑
多行不义必自毙。周某、葛某等人在嵊州飞扬跋扈,最终也因自己的罪恶行径遭到法律的惩罚。
2009年,这伙人陆续落网。
嵊州市人民法院认为,周某、葛某纠集、吸收、网罗高某、邢某等人形成较为稳定的、人数众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稳定,有领导层级,并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从事地下高利贷行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逞强称霸,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已完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部特征。
法院判决,周某和葛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等6项罪名,分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和17年;高某等21人依法判处15年及1年不等有期徒刑。 【来源: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