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资料: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新的举措。它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继深圳等第一批经济特区后建立的第二批经济特区,亦即中国的“新特区”。
截至2010年12月,国务院已经批准了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沈阳经济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9个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中,武汉城市圈、天津滨海新区、长株潭城市群及深圳市的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已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