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空闲,我就会拿起手边的笔在教科书空白处或者练习本上练字,拿起的不管是铅笔、圆珠笔还是水笔,而且看到什么就写什么。
前几年听一个小学同学说,记得一年级的时候我写的字又大又丑,后来某一天发现我的铅笔字突飞猛进,不排除他是因羡慕而有意夸张,他当时说这话的神情就像有精灵在某晚赐予了我神奇的魔力,神乎其神。后来他的书法作品也经常被展览在班级后面的学习园地上供班里同学欣赏,我不禁纳闷:是不是受到了我的事件的激励,他也在暗暗努力练习书法。总之,当时我们那个班级,着实是涌现出了许多小书法家。
那时候,小学语文老师都练得一手好字,她们教我们如何在田字格上写字,每个笔画我们都要练上十几二十次,比如左边的几分之几写哪个偏旁,写字要懂得起承转合,并且要将字写在“田”的中央等等。回家后,就按老师说的或按书上规规矩矩地埋头写字,写不满意了用橡皮擦了又擦再写,直到满意为止,所以从小开始我们的右手中指就长有老茧。那股学习的认真劲儿在小学后似乎再也没重现过。
语文课上,老师经常给我们做的一项练习就是词语听写,就是那时候开始我自学了连体字。当然每次听写前我都会非常认真地去准备,希望在听写的时候能做到万无一失。我总是胸有成竹地握好笔,并聚精会神地盯着老师的嘴巴。当老师报了一个词语,我就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写下,想争个速度第一……久而久之,我就越来越喜欢这种感觉,喜欢一抬头的那会儿空档,偶尔时间充裕的话还可以做一下小冥想,所以我的写字速度也就越来越快,不管是做试卷还是当堂练习,我都很早完成。
从小到现在,我都非常欣赏那些字写得非常漂亮潇洒的人,我就是以字取人的人,我一直相信“字如其人”这四个字。字体可以从侧面反映这个人的本身性格,刚硬遒劲的字和柔软隽秀的字反映出来的性格肯定迥异。
之前回家的时候,我整理书籍时不小心翻到我小时候写的小说日记,现在看还是觉得那些字非常丑。但是很欣慰,因为我们都是从无知到有意识,要成事肯定不是一蹴而就。然而笔在我们的手上挥洒书写,我们拿它为工具,是要以自己的风格去发挥这个笔的无穷潜力,字字句句,段段落落,我们将我们的所见所闻记下。不是说要告诉这个世界,出于人的多情,将每一次练习都当成美好的经验,在自己内心慢慢铺撒开来。互联网时代,我们用word代替了书写,但我还是很喜欢用笔写下心情,因为这真的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感触,比面对一台电脑更不会词穷。
感触颇多时,将姿态放下,拿起一支笔,给最爱的人用手书写文字,实在是一种至美的享受。